供应 转让“疯狂”商标
所在区域:河南 郑州市区
更新时间:2005-10-09
有效期:长期有效
该商标属于第32类、30类适用饮料为啤酒,饮用水,果汁饮料,可乐饮料,茶饮料,乳酸饮料,适用食品为方便面、冰淇淋、八宝粥、巧克力、咖啡等。
具有以下特点:时尚,刺激,给人以能量激发之美
目标消费群:追求时尚,刺激的青年,少年(15—35岁)
消费场所:酒店,歌舞厅,酒廊,咖啡厅等娱乐婚庆场所及个人家庭消费群。
市场分析:青少年消费是我国软饮料,休闲食品市场上的主导个性消费,“疯狂”商标迎合了青少年求新,求异,求酷,求刺激的消费特点,特别适合食品,软饮料行业品牌的市场快速推广,“清嘴”含片香口胶的热销就是一个例证。另外白酒的疲软也为软饮料市场的拓广提供了一个广阔的空间,投资“疯狂”,“钱”途无限。联系人:陈先生 13937199315 0371-5939007
信息编号:b0185809 【在线洽谈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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