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区:北京 北京市 北京市区
更新:2005/10/13 12:45:32
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21号公告,从2002年11月1日起,所有的进出口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都必须取得《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》或《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》方可进口及销售。自2004年9月起,国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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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:2008/8/21 8:45:45
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21号公告,从2002年11月1日起,所有的进出口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都必须取得《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》或《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》方可进口及销售。自2004年9月起,国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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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:2008/8/21 8:45:45
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(以下简称质检总局)第21号公告,从2002年11月1日起,所有的进出口食品、化妆品都必须取得《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》或《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》方可进口及销售。我国的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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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:2008/8/21 8:45:45
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21号公告,从2002年11月1日起,所有的进出口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都必须取得《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》或《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》方可进口及销售。自2004年9月起,国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