供应 佛山热水器CE认证
所在区域:广东 佛山市 佛山市区
更新时间:2013-03-04
有效期:长期有效
佛山CE认证 联系人:钟先生 手机:15813620008
CE标志认证模式
目前,欧盟认可的使用 CE 标志的模式有如下八种:
1. 工厂自我控制和认证
Module A (内部生产控制):
a) 简单的、大批量的、无危害产品,仅适用按欧洲标准生产的工厂
b) 工厂自我进行合格评审,自我声明
c) 技术文件提交**机构保存十年,在此基础上,可用评审和检查来确定产品是否符合指令,生产者甚至要提供产品的设计、生产和组装过程供检查
d) 不需要声明其生产过程能始终保证产品符合要求
Module B :
a) 厂家未按欧洲标准生产
b) 测试机构对产品的特殊零部件作随机测试
2. 测试机构进行评审
Module B (EC 型式评审):
提交样品和技术文件到所选择的测试机构供评审,测试机构出具证书。注:仅有 B 不足于构成 CE 的使用
Module C+B (与型式样品一致 +B ):
工厂作一致性声明(与通过认证的型式一致),声明保存十年
Module D+B (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+B):
本模式关注生产过程和**终产品控制,工厂按照测试机构批准的方法(质量体系, EN29003)进行生产,在此基础上声明其产品与认证型式一致(一致性声明)
Module E+B (产品质量控制 +B):
本模式仅关注**终产品控制 (EN29003),其余同 Module D
Module F+B(产品测试 +B ):
工厂保证生产过程能确保产品满足要求后,作一致性声明。认可的测试机构通过全检或抽样检查来验证其产品的符合性。测试机构颁发证书。
Module G (逐个测试):
工厂声明符合指令要求,并向测试机构提交产品技术参数,测试机构逐个检查产品后颁发证书。
Module H (综合质量控制):
本模式关注设计、生产过程和**终产品控制 (EN29001)。其余同 Module D+ Module E 。
其中,模式 F+B,模式 G 适用于危险度特别高的产品。
以下这些常见的一般电子产品按照 Module C+B 模式进行认证,即由 测试机构出具测试报告和证书,工厂签署一致性声明(与通过认证的型式一致) :
1. 信息技术类 (IT),如计算机及外设
2. 音频视频类 (AV),如电视机、DVD、CD、音响、功放等
3. 家用电器,如空调、冰箱、洗衣机、微波炉等
4. 无线电及电信终端产品 (R&TTE)
CE认证申请程序
1. 制造商相关实验室(以下简称实验室)提出口头或书面的初步申请。
2. 申请人填写CE-marking申请表,将申请表,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技术文件一并寄给实验室(必要时还要求申请公司提供一台样机)。
3. 实验室确定检验标准及检验项目并报价。
4. 申请人确认报价,并将样品和有关技术文件送至实验室。
5. 申请人提供技术文件。
6. 实验室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,申请人根据收费通知要求支付认证费用。
7. 实验室进行产品测试及对技术文件进行审阅。
8. 技术文件审阅包括:
a. 文件是否完善。
b. 文件是否按欧共体官方语言(英语、德语或法语)书写。
9. 如果技术文件不完善或未使用规定语言,实验室将通知申请人改进。
10. 如果试验不合格,实验室将及时通知申请人,允许申请人对产品进行改进。如此,直到试验合格。申请人应对原申请中的技术资料进 行更改,以便反映更改后的实际情况。
11. 本页第9、10条所涉及的整改费用,实验室将向申请人发出补充收费通知。
12. 申请人根据补充收费通知要求支付整改费用。
13. 实验室向申请人提供测试报告或技术文件(TCF),以及CE符合证明(COC),及CE标志。
14. 申请人签署CE保证自我声明,并在产品上贴附CE标示。
办理CE认证需提交的资料
1.产品使用说明书。
2.安全设计文件(包括关键结构图,即能反映爬申距离、间隙、绝缘层数和厚度的设计图)。
3.产品技术条件(或企业标准)。
4.产品电路原理图。
5.产品线路图。
6.关键元部件或原材料清单(请选用有欧洲认证标志的产品)。
7.整机或元部件认证书复印件。
8.其他需要的资料。
CE标志认证模式
目前,欧盟认可的使用 CE 标志的模式有如下八种:
1. 工厂自我控制和认证
Module A (内部生产控制):
a) 简单的、大批量的、无危害产品,仅适用按欧洲标准生产的工厂
b) 工厂自我进行合格评审,自我声明
c) 技术文件提交**机构保存十年,在此基础上,可用评审和检查来确定产品是否符合指令,生产者甚至要提供产品的设计、生产和组装过程供检查
d) 不需要声明其生产过程能始终保证产品符合要求
Module B :
a) 厂家未按欧洲标准生产
b) 测试机构对产品的特殊零部件作随机测试
2. 测试机构进行评审
Module B (EC 型式评审):
提交样品和技术文件到所选择的测试机构供评审,测试机构出具证书。注:仅有 B 不足于构成 CE 的使用
Module C+B (与型式样品一致 +B ):
工厂作一致性声明(与通过认证的型式一致),声明保存十年
Module D+B (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+B):
本模式关注生产过程和**终产品控制,工厂按照测试机构批准的方法(质量体系, EN29003)进行生产,在此基础上声明其产品与认证型式一致(一致性声明)
Module E+B (产品质量控制 +B):
本模式仅关注**终产品控制 (EN29003),其余同 Module D
Module F+B(产品测试 +B ):
工厂保证生产过程能确保产品满足要求后,作一致性声明。认可的测试机构通过全检或抽样检查来验证其产品的符合性。测试机构颁发证书。
Module G (逐个测试):
工厂声明符合指令要求,并向测试机构提交产品技术参数,测试机构逐个检查产品后颁发证书。
Module H (综合质量控制):
本模式关注设计、生产过程和**终产品控制 (EN29001)。其余同 Module D+ Module E 。
其中,模式 F+B,模式 G 适用于危险度特别高的产品。
以下这些常见的一般电子产品按照 Module C+B 模式进行认证,即由 测试机构出具测试报告和证书,工厂签署一致性声明(与通过认证的型式一致) :
1. 信息技术类 (IT),如计算机及外设
2. 音频视频类 (AV),如电视机、DVD、CD、音响、功放等
3. 家用电器,如空调、冰箱、洗衣机、微波炉等
4. 无线电及电信终端产品 (R&TTE)
CE认证申请程序
1. 制造商相关实验室(以下简称实验室)提出口头或书面的初步申请。
2. 申请人填写CE-marking申请表,将申请表,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技术文件一并寄给实验室(必要时还要求申请公司提供一台样机)。
3. 实验室确定检验标准及检验项目并报价。
4. 申请人确认报价,并将样品和有关技术文件送至实验室。
5. 申请人提供技术文件。
6. 实验室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,申请人根据收费通知要求支付认证费用。
7. 实验室进行产品测试及对技术文件进行审阅。
8. 技术文件审阅包括:
a. 文件是否完善。
b. 文件是否按欧共体官方语言(英语、德语或法语)书写。
9. 如果技术文件不完善或未使用规定语言,实验室将通知申请人改进。
10. 如果试验不合格,实验室将及时通知申请人,允许申请人对产品进行改进。如此,直到试验合格。申请人应对原申请中的技术资料进 行更改,以便反映更改后的实际情况。
11. 本页第9、10条所涉及的整改费用,实验室将向申请人发出补充收费通知。
12. 申请人根据补充收费通知要求支付整改费用。
13. 实验室向申请人提供测试报告或技术文件(TCF),以及CE符合证明(COC),及CE标志。
14. 申请人签署CE保证自我声明,并在产品上贴附CE标示。
办理CE认证需提交的资料
1.产品使用说明书。
2.安全设计文件(包括关键结构图,即能反映爬申距离、间隙、绝缘层数和厚度的设计图)。
3.产品技术条件(或企业标准)。
4.产品电路原理图。
5.产品线路图。
6.关键元部件或原材料清单(请选用有欧洲认证标志的产品)。
7.整机或元部件认证书复印件。
8.其他需要的资料。
信息编号:b0582433 【在线洽谈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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